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糟糕!
熊掌!
我们防着兀鹫,防着乌鸦,可千算万算没算到还有熊!
因为藏马熊太稀有了,而且我没料到都这个时节了,他们居然还没冬眠?可能是晚雪暖冬的气候造成的。
拖走猎物是熊的习惯,难道飞毛腿竟成了藏马熊冬眠前的最后一餐?
熊出没!
我们不敢贸然跟踪入山了。
我们拍下爪印照片,转而绕着狼渡滩的扇形外围,找周边几家牧民打听最近是否见过熊的踪迹。
前山的牧民回答:“爪印看着是熊掌没错,但这东西很少见,牧民就算老远见了也分不清。
他长得黑乎乎的,跟小牦牛差不多,没人会注意。”
傍晚时分,绕过中峰的外围,我们追查到后山边缘,那里有一家牧民的帐篷。
还没走近就听见牧场主和他的帮人在吵架。
我俩上前劝架,听他们各说各有理。
牧场主身上一股酒味,指着帮人脸红脖子粗地骂道:“他不老实,我亲眼看到狼群打了我一头牛,他死活不承认!”
帮人指天发誓:“牦牛一头都没少,菩萨看得见!
我如果说谎,立马磕死在你脚底下!
你自己数数就知道了!”
“不用数啊,”
我说,“狼群吃没吃你的牦牛,去看看那头死牛尸骨不就清楚了吗?”
“死牦牛找不到,被狼群拖到山里去了。”
“什么?拖走了……”
我一愣,狼群都是就地吃牛,从来不会费劲拖牛上山,难道又是熊干的?不会吧,这牧场主说亲眼看到了狼群,突然间,我心里一动:“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你在多远的距离看见狼群拖牛的?”
“上午,我吃完酒骑摩托回来,亲眼看见七八匹狼拖着一头牦牛,就从那个山垭口上去了。”
牧场主就着地上一块积雪给我画了个位置,“狼就在这里,我在这里看见的……”
我一参照,牧场主发现狼群的山垭口离他视线距离少说两三公里,那么远的距离只能看个大概。
这主儿大清早就喝酒啊,还骑摩托酒驾。
我苦笑一声:“大叔,你能确定狼群拖走的是一头牦牛吗?”
“那么大一坨,黑乎乎的,不是牦牛还能是啥?”
我心里大约有数了,牧民分辨常见动物通常凭感觉,黑的是牛,白的是羊,黄的是狼,就连藏马熊和小牦牛都分不清。
我严重怀疑牧场主看见的“死牛”
是我裹着狼的黑袍子。
这么说飞毛腿的尸骸被狼群收走了?按照这路线和时间,狼群应该是趁夜把飞毛腿连袍带狼一块儿拖走的,我捆紧的袍子正好成了他们叼衔的“担架”
。
狼群一夜辛苦翻过食指山脉,越过中峰两座山梁,天亮时,他们翻越后山垭口,碰巧被这牧场主远远瞧见,使他误以为是自家的牦牛被拖走,引起了主仆争执。
这家牧民我们不熟,不知道他们对我们救狼的做法持什么态度,我不便给他解释,问清了地方,劝和一下我们便离开了。
我必须找回我的袍子,不然这个冬天非冻傻不可。
最重要的是,这件黑藏袍是格林最熟悉的装束,也是我们能够相认的信物—野狼都不肯离人太近,没有这身装束,被格林远距离认出来的概率会大大降低。
另外,尤其让我好奇的是狼群会替同伴收尸?这是一个重大发现。
群体生活的动物中,蚂蚁会收埋同伴,大象也有墓园,可是以往我从没在任何狼书或者有关资料中看到过狼群会集体收尸。
我有个姐姐,她一直很疼我,妈妈死后,爸爸又给我们娶了个小后妈。小后妈只比我大七岁,一家人重新过上了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我在姐姐的电脑里发现了秘密。原来自己居然不是爸妈亲生的!姐姐和我,没有了血缘关系。然而,爸爸却怀疑我是野种,将我赶出家门,一百块钱都不给我。随着我的身世被逐步揭开,一个惊天密谋,也渐渐浮出水面每天更新两章,时间大概为晚上910点左右。...
结婚前一天,她亲眼目睹男友和他的准大嫂在办公室上演限制级戏码,心碎之时,一个沉稳的男人出现在她身边。跟我结婚,这样,他们两个无耻的男女就要每天叫你大嫂?怎样?就这样,领了证。可是,谁能想到,原本坐在轮椅上的老公不仅不无能,还动不动就把她吃干抹净...
他是权势滔天的夜家掌舵人,传闻他不近人情,阴狠毒辣,可他偏偏对她独宠上瘾,捧在手心。一场阴谋,顾清和他走到一起。不是说他不能人道,好男风?为何她总是身心疲惫,夜不能寐。某男腹黑一笑,老婆,你精神很好,不如咱们继续聊人生,虐渣渣!...
...
作为一个阅书无数的读者,在第无数次看到英俊潇洒敢作敢为的大反派被女主伤害,之后反而千错万错都是反派错的时候,洛云珊终于没忍住拍案而起破口大骂,然后...
请看完前三章,绝对非一般团宠文,保证!快穿女王苏洛洛穿书了,莫名还多了一个巨佬爸爸和八个大佬叔叔。巨佬爸爸是个大傲娇,口嫌体正,结果每次都逃不过真香定律。由于巨佬爸爸独占苏洛洛,这可把八个叔叔急坏了!也让他们rua一下啊!就在苏洛洛被巨佬爸爸和八个叔叔宠上天的时候,小叔叔死对头突然盯上她。各种坑蒙拐骗无赖来一套,非要拐她回家做小媳妇。想要拐她,没门!男主什么的,不如零食来的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