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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老对外面说道:“取我纸笔来。”
不一会儿,寿老夫人领着一个端着盘子的小厮进来了,在寿老夫人背对着李老汉,铺排纸笔的时候,她对寿老先生皱了皱眉,那意思是对寿老先生答应为人写状纸这个事不满意。
寿老先生也对她回了一个眼神——那意思是你别管,我自有分寸。
寿老夫人无奈,只好退了出去,小厮则是留下来为老先生磨墨。
李老汉在一旁把事情的原委从头到尾详细地叙说一遍,寿老先生一边推敲措辞,一边记录。
写状纸这个事可是大有学问的,并非是人们一直以为的陈述事实就可以了。
一方面,你陈述的事实要有人证物证支持才行;另一方面,你陈述的事实要与你所告发的人和其罪名有内在的逻辑联系;还有你所告发的罪名得有适合的律法支持。
需要写状之人深谙本朝律法和以往判例才能写出一份高质量的状纸,在以前的社会,可以说状纸写好了,官司有七八成也就能赢。
李老汉原本想连带本村里正张枭、奉建号、知府苍山远一起告了,说他们三家勾结,借修道之名,巧取豪夺,中饱私囊,侵占耕地,烧毁民房,事是这么个事,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可李老汉有什么证据?好多事都是背着人商议的,雇着不相干的人,蒙着脸干的,李老汉既无人证,也无物证,你告谁去?不要说人家要反坐你诬告之罪,就是一个知府苍山远,本朝律例有越诉之条:“若告本府官吏,则发布政司……”
你布政司都没去,就来告巡按御史,还没受理,李老汉就要被笞四十的。
这就是眼前亏,不能吃。
那这个状应该怎么告?告里正张枭?不可以的,平民告里正,这个没有罪,但得先去县里告上一把,县里不管,还得去府里再告一次,才有资格来告巡按御史。
直接告知府,当然也不行了,知府苍山远虽然是首恶元凶,但作为一个最终的受害者,李老汉从来没有见过苍山远,这种状你怎么告?唯一能写进状子的只有跟李老汉直接接触的奉建号。
而且作为奉安府工程的承包商,奉安知府是要回避的,可以直接到巡按御史处告状的。
只要巡按御史接了状子,开始认真公正地查案,凡涉及案件的里正、知府都统统脱不了干系,可若不知其中的利害关系,想要普遍下手,让自己的行为出现漏洞,就会被驳回状纸,你一个也告不成。
这是在这套系统中没有内幕舞弊的情况下,遍地都是大坑,不是专业人士,普通人根本玩不转的,若再有个里外上下勾结的事情,就连专业人士也不好使了。
寿老先生有学生在衙门口事的,于此有所见闻,本想劝住李老汉,但瞧着李老汉这个劲头是老杠子头了,劝不得的,只能尽心帮帮,但不能好事帮到底。
老先生有个信条:好人好事要做,但救人的要在岸上,才能拉人上来。
风高浪急,自己一猛子扎下去,非但救不了人,自己也要把小命搭进去的。
这等蠢事坚决不能做。
状子可以给你写,但坚决不具名,哪怕以后老李头被逼迫把寿老先生卖了,说状纸是他写的,他也咬死了不承认,让老头受那四十大板,自己也不会心软。
李老汉一心想告状,就让他去告,自己也没有必要阻拦,倘若他告赢了,自己得个好,倘若他没告赢吃了亏,也不至于记恨自己,毕竟自己也出了心。
倘若寿老先生现时劝阻他告状,李老汉当时就得记恨他一辈子,这就是人心,跟人性好坏关系不大。
寿老先生帮助李老汉把状纸写好,留李老汉吃了个午饭,又赠了他一身干净衣裳,给他画了去灵云驿站的图纸,趁未时人少的时候,送他出了家门。
寿老先生转回家,不免寿老夫人一通埋怨,又是多管闲事的一天,寿老先生没有反驳,因为自己确实好管闲事,明明知道不应该,可临到事头上,总也忍不住,这个毛病是怎么来的呢?寿老先生仔细想想,大约是小时候总是听父亲讲,自己曾祖母无意之间救了一个偷儿,后来祖父澡奸人陷害,罗织成罪,幸得一将军相助,才得平反冤情,这将军竟是当年祖母救下的偷儿,因投了边军,屡立战功,成了将军,才免得寿家一场灭门之祸。
最后父亲还得出一个结论:好人终有好报,世事由他险,居心任我平。
不管世道如何坏,坏人如何多,好人要当,好事要做。
寿老先生老听这个话,潜移默化之间就养成了这个习惯,这么些年,虽未有大福,甚至科举多次不第,却也平平顺顺,未遇坎坷,或许自己父亲说的是对的,只是这个理没有办法跟老伴儿讲,三观不契,说不通。
放下寿老先生不提,且说李老汉一人走在去灵云驿馆的路上,还算平平安安。
这路是寿老先生给他安排的。
按远近,李老汉应该走东门,出了城门,再行五六里路就到了灵云驿站。
可有些人也是这样想的,各县除了派了在县衙拦截人之外,在东门也设置拦截的了,他们给了城门郎一点好处,便代替了城门郎守城门,查身份的职务,对出入城门的人挨个盘查,遇到不是本县的人定要审问一番,防止有人告状。
因此寿老先生让李老汉多绕三里路,从南门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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