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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孤屯义士(第1页)

阿飞初来贵时代,对风俗人情了解得非常有限,可是话又说回来,这具躯体原本的主人,那个真正十三岁、从来没离开过山沟的夷人少年,只怕知道的比穿越者还少。

所以他一时惊慌,喊出了“张老爷”

的名字,事后想来,这句话差点儿就把自己送上了绝路。

先不提隔壁老王所说是不是真的,他们是不是真是县长族兄弟的佃户,就说这位张老爷乃一县的显贵,怎么会亲自跑穷山沟里来见自家的佃户呢?而就算他认识自家的佃户,又有什么义务帮他们作证呢?只要不耐烦地说一句:“不认识。”

土兵们当场就能把这两个“东夷探子”

砍下头来,以儆效尤。

好在还不必要张老爷出马,先有个县里的衙差帮忙做了证:“他们确实是城西穷坳里的佃农,小人识得。”

原来自家住的地方叫做“穷坳”

,真是名实相符,穷得不能再穷了。

阿飞在土兵的按压下,勉强抬起头来望了那衙差一眼,果然原本的记忆中还存着点儿模糊的印象。

他们家虽然是佃户,是不用直接向朝廷交租的,地租全都交给地产的主人——张老爷——而至于张老爷给不给国家上税,那就没人知道了,但他们家还总得要出口赋,也就是人头税。

所以县里的衙差来过穷坳一两回——口赋一年一征,不过估计地方太穷,连半个铜子儿都榨不出来,所以连衙差都懒得白跑。

所以对这位衙差还有点儿印象,是因为他老人家在白跑一趟以后,一时脑袋发昏,竟然瞧上了隔壁老王家的那条老狗。

可是一棒子打过去,没打到狗,倒被阿飞一声令下,猎狗扑上来叼住了他一条大腿。

好在隔壁老王的那条狗终究是太老啦,估计比老王年轻不了几岁,大牙都快掉光了,所以没能真的伤到衙差,就这样,最终老王还是交出存着的两张兔子皮来赔罪了事。

所以这位衙差今天在没人逼迫,没人催促的情况下竟然站出来作证,不禁使得阿飞心中涌起一股暖流:“这世上终究还是有好人的啊……换了是我,竟敢放狗咬我,这时候就要一口咬定这俩货确实是东夷的探子无疑!”

可是紧接着就听那衙差又说:“这个年岁大的确实是汉人,年岁小的却是夷人,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砍了干净吧。”

我靠,这人真是夸不得,公报私仇也来得太狠了吧!

阿飞赶紧大叫起来:“我家已七代在县中务农,只知自己是大汉的臣民,不知道什么夷人!

请县尊明察秋毫,放了小人吧。

小人年纪虽小,也愿助守县城,杀散夷寇!”

“你这孩子,”

时公子略略躬下身来,望着阿飞的面孔,“你是不是跟谁读过书啊?”

在那种资讯极不发达的年代,要编瞎话其实特别容易。

阿飞知道自己的谈吐有点儿不象真正的乡下穷小子——穷小子会在意什么年号问题吗?会口出“大汉臣民”

这种词儿吗?——可他已经发现了时公子对自己颇感好奇,要是不这么说,就无法进一步勾动时公子的好奇心,那就很可能转眼间人头落地。

瞎话早在来县衙的路上就编好了,他匆匆回答道:“小人十岁时入林中拾柴,遇到位老者将要冻毙,便救了他一命。

当晚便梦见那老者将几部书来与我读,醒来便识得些字,懂得些谈吐。”

时公子露出些讥讽的笑容:“某却不信。”

你不信就对了!

阿飞知道压根儿没影的事儿很难编得圆,尤其是身边还有一个看着自己长大的隔壁老王,要是说什么有士人经过一时心血来潮教自己识字的普通桥段,万一老王脑袋里有屎(就这家伙一贯的表现来看,那是肯定有屎的),竟然开口质疑,那麻烦可就大了去啦。

干脆还是编一个没人能做旁证,也没人肯信的传奇故事出来,时公子肯定不信,不信就要深入盘问,可是夷寇临近,他又势必没有时间来盘问,那么,自己的脑袋也就暂时可以保住了。

果不出其所料,时公子没有继续质问下去,只是转头催促县长,要对方把城中兵马大权委托给自己。

县长毫无办法,既不敢逃,又不愿死,只得提笔写了几个字,应允他了。

时公子随即便叫土兵放了阿飞和隔壁老王,让他们跟着自己,出了县衙就一路疾行,很快来到一栋大屋前面,招呼一声,屋中便冲出来二十多条壮汉——估计便是时公子所说的,他们家留在县中货栈的丁壮了。

他命令这些丁壮去唤起城内百姓,把县城东、西、南三面城门都用木石堵死,办完后便分守三门,然后转身又奔县衙而来。

这时候,按照他刚才的吩咐,县内土兵已经在衙前集结完毕,就见七成年岁在五十上下,三成还没有阿飞大,一个个塌胸瘪肚,瘦骨如柴,腿股战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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