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一个人真的想要活下去的时候,求生的欲望会推动他做出各种事情。
有的时候也许霓虹绚烂,有的时候又不堪回首。
所以到了最后,姬正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做了决定。
想要在这个地方活下去,他必须得有体力,不然必死!
轰隆!
他斩下一头怪物的鳞爪,反手将之抄在手中,一口口吞食。
鲜血血肉塞进嘴里,再被他吞下,腥味顺着喉咙又扑回来,差点让他呕吐。
“这个头……开了就止不住了……”
姬正在心中叹息。
虽然此前他也吃过妖族,可都是将它们当做食物烤熟吃掉地,吞食生肉的次数极少极少,直到此时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吞尸。
血海之中的怪物怒吼不断,但姬正却总觉得它们眼中带着嘲讽,好像是在说:看啊,你不也是个食尸的家伙?
姬正心中很不是滋味,三两口吞下所有的血肉,然后快速投入战斗。
血肉之中蕴含的生命灵力很快就转变成为力量,但是这么点远远不够。
“再来!”
姬正低吼着,再斩断一头禽鸟的翅膀,大口啃咬,金色的羽毛沾着血,成片从天上飘落。
唰!
长空之中一片虹光,瀚海般汪洋磅礴可怕,数百头妖怪直接就变成了齑粉。
姬正逐渐控制自己的力量,以最小的付出打出更强大更可怕的伤害,将伤害最大化,以此来积攒力量,让自己尽可能地少吃尸体。
可是,这样的一条路哪有那么简单?地狱如果对于强者来说也只是一个毫无收获的无趣地方,那就不叫地狱了。
一天,两天,三天……十天,半个月,半年……一年,两年三年……
十年,姬正在心里足足数了十年的时间。
不眠也不休,按照计算,这十年里他杀掉的妖怪恐怕都比妖疆的妖怪多了,可是这些妖怪压根就像是没少一样,依旧还是泡在血海里,连绵无尽。
咔嚓!
姬正拧下一颗妖怪的脑袋,一口口将之血肉啃食。
他浑身赤裸,衣服早已被大战撕碎,深红的皮肤上血液干了又干,好像穿上一件脆弱的甲胄,动几下就扑簌掉了个干净。
“整整十年啊……为什么我还是出不去?”
现在他已经熟悉了吞食尸体,更是能若无其事地从血海里捞起血肉吃掉。
但他不理解的是为什么,为什么他到现在都看不见血海的尽头,也杀不尽这里的妖怪,更找不到出去的路?
假如这是一道和上次的黑暗一样的解谜题,那这次的谜底是什么?
整整十年啊,现在正是下一个逆君封印重见天日的时候,失去肉身的他现在连灵魂都被困在了这里,要怎么去拯救世界?
他心里渐渐又有焦躁浮动。
“都给我死,我一定要回去!”
他大开大合,宛如一把无坚不摧的龙铡刀,将天上的妖怪斩成碎片。
听说身为国民男神的皇甫夜除了他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对其她的女人从来不多看一眼,只可怜一场意外,让他的未婚妻成为了植物人。为了延续心爱女人的生命,继承庞大的商业帝国,皇甫夜从未婚妻的身体里取卵生子,但有一个秘密,除了皇甫夜自己,无人知晓,直到某天,林陌那么毫无预警,闯入了他的生活妈妈,爸爸这么多年欺骗我们,还那么残暴,我们不要他了,一起离家出走吧?某日,小昕爷抱着林陌的大腿,瞪着某个男人满脸愤恨地咬牙道。某个男人长臂一伸,将林陌揽入怀中,搂紧,居高临下地睥睨着小昕爷,轻轻一嗤,她是我老婆,想拐走,门都没有!林陌,...
道德经,中华古代经典,到了李道手中就成了天下第一绝学,看李道如何凭借一篇道德经,以道压天下!...
在末世,最大的罪过就是没有价值。我存在的意义就是猎杀一切强大的猎物,这就是我的价值。因此就算我把天王老子杀了,也没人说我是错的。因为在他们眼中,我的价值要比天王老子高末世中最强大的猎王,刑刃如实的说。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纯粹猎人的狩猎之道。非圣母,不虐主,略微暗黑向。...
世间禁忌莫说百种千种,哪怕一种沾上也像跗骨之蛆。我叫杨长命,他们都说我是一个邪种,克死父母,克死乡亲。为什么我床头会有自己的灵位?为什么我必须要走上这一条路?也许我本身就是一种禁忌。...
执教林书豪,冲击NBA总冠军!每天稳定两更,中午1000,晚上2000。求推荐票,求收藏,求打赏—欢迎大家加群291308606...
简介传闻靳添集团总裁,冷酷无情杀伐果断,心底却有一个不允许别人触碰的逆鳞。访谈上,主持人问道靳二爷,请问您最喜欢什么?我老婆。主持人又问靳二爷,请问您每天回去怎么消遣时光?陪老婆。某二爷回答得一本正经。主持人再问靳二爷,请问您除了喜欢您夫人以外,还喜欢什么?还是我老婆。说完,某二爷抬起手腕看了看表,姿态优雅地站起抱歉,我得回家给我老婆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