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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壮士
从王家庄到高家集也不过三十里路,高原鞍马娴熟,带着王滔跑得轻快,不过一个小时便来到高家集外的一个小坡。
坡下就是高家集,正是晚饭时间,炊烟袅袅,将已经漫天飘雪的天空弄得愈加混沌。
武定等十几个官兵所住的驿站不在镇子里,而是在镇北面的驿道边上。
要想袭击他们需要穿过繁杂而狭窄的街道。
而且,那些官兵都躲在屋子里。
高原并不认为他和王滔二人能够手提兵器冲进去将敌人全部打倒。
高原所依仗的不过是高绝的骑术和马上劈刺功夫。
若让他下马进屋当步兵同人家战斗,无疑是以己之短攻彼之长。
这样的买卖是做不得的。
再说,就算顺利得手救出妞妞,要想带着她穿过整个镇子逃走,显然也是不可能的。
需要将他们全数引到这里来,依靠这座缓坡给他们来一个凶猛的冲击。
想到这里,高原停下马对王滔说:“王滔,你先一个人去驿站对那个武定说银子已经带来了,让他带人过来交换。”
“若他不答应呢?”
王滔问。
“他想要银子就不会不来,再说他一个官兵,骄横自大,不会害怕的。”
高原说。
让王滔去做这件事是最佳人选,这个明朝宅男给人一种木纳的感觉,其实心理素质非常过硬,如果换高原去,也许立即就会爆发,同人家动起手来。
“好,我去。”
王滔点点头,正要走,又听得高原道,“等下,把你刀留下。”
王滔:“怎么?”
“你带刀子去做什么,只怕还没见到人就给人砍了。
对了,你去之后不要下马,只远远地喊话,然后飞快跑回来。
别叫人抓了。”
滔将雁翎刀解下递给高原,“策!”
一声,朝坡下冲去。
高原摸了摸这把大明工部出品的雁翎刀,一种冰凉的感觉从手指朝心头延伸。
这刀宽三指,厚两三公分,厚背薄刃,刀尖微微上弯。
刀脊上有一道细长的血槽,宛若女子的秀眉。
雁翎刀这个名字虽然听起来颇有诗意,却是不折不扣的杀人利器。
以高原的臂力,借着马力,一刀下去能够将一个人砍成两段。
刀的吞口处有一道铭文:万历十年,登州戚氏。
还好是万历年间的,若是崇祯年制,就不那么让人放心了。
“好刀,今日当一洗我男儿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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