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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这东西吧,下半身的反应永远比大脑来的快且直接。
喝了酒,脑袋迷糊的不行,别说转,没当机已经算不错了。
于是,凭着本能,高龙和丁鹏程摸摸索索,又是亲又抚摸,怎么扒光的,怎么爬上chuang的,怎么进入对方的,啊,不好意思,忘记了!
入睡前唯一的印象是,好爽!
比自己的右手爽多了。
醒来时,两人如连体婴儿,四肢紧紧的纠缠,分不清你我。
下身一片狼藉,粘腻。
酒气冲天,张口说话,喷出的口气能熏死一头大象。
哦,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丁鹏程的那混蛋玩意儿居然还在高龙的身体内!
最最可恶的是,男人该死的生理现象!
该死的晨勃!
高龙狠狠的瞪了丁鹏程一眼。
后者自知理亏,赶忙往外退了退。
好死不死,关键时刻,体内受到摩擦时所带来的异样感觉,令高龙忍不住哼了一声。
就是这么一声,落入丁鹏程耳朵里,变成了无言的诱惑。
脑子一热,身体一紧,二话不说,翻身压下。
不温不火,始终隔着层层保护膜的生活,因为酒后失乱性,捅破。
高龙说不清是什么感觉。
曾经不是没想过一走了之,老死不相往来。
有一种东西,根深蒂固,叫做习惯。
习惯了身边有这么一个人,突然形单影只,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理,皆是巨大的落差。
那时候看着丁鹏程一日憔悴过一日,终是不忍。
人呐,一旦动了恻隐之心,便会好了伤疤忘了疼。
在高妈妈的努力之下,他非常麻利的顺着杆子往下爬。
丁鹏程一如既往的对他好,他从顾忌到心安理得的享受,过程花费不到半年。
有时候甚至突然冒出,这样也不错的念头,并且没有觉得任何的不妥,非常的理所当然。
高龙不是个会想事的,说好听点儿,天真无邪,不好听的,没心没肺。
暗恋杨彩是另外一回事,根本原因是,他自己没有意识到。
待反应过来,他很直接的付出了行动。
对丁鹏程形同陌路一个月,已是他忍耐力的极限,只说明,他是真的受伤了,难过了,生气了。
高龙是个简单,且没什么追求,不会斤斤计较的人。
前一刻还在未酒后乱性,对丁鹏程忿忿不平,下一秒会因为对方的一碗粥,一句温柔的抚慰,眉开眼笑。
直到起床,那个难以启齿的部位传来阵阵不适,他才醍醐灌顶,他的菊花,被,被,被爆了!
没有第一次时,强烈的恶心呕吐感,心里上一点儿反感,抵触有是有,但,少的可怜。
因为他不记得了!
好不容易来了次有点儿印象的吧,他的身体反应又快过了脑子。
待释放完毕,脑子空空,也没什么讨厌不讨厌的说法了,反正身体是享受到了,过程嘛,还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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