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糟糕!
熊掌!
我们防着兀鹫,防着乌鸦,可千算万算没算到还有熊!
因为藏马熊太稀有了,而且我没料到都这个时节了,他们居然还没冬眠?可能是晚雪暖冬的气候造成的。
拖走猎物是熊的习惯,难道飞毛腿竟成了藏马熊冬眠前的最后一餐?
熊出没!
我们不敢贸然跟踪入山了。
我们拍下爪印照片,转而绕着狼渡滩的扇形外围,找周边几家牧民打听最近是否见过熊的踪迹。
前山的牧民回答:“爪印看着是熊掌没错,但这东西很少见,牧民就算老远见了也分不清。
他长得黑乎乎的,跟小牦牛差不多,没人会注意。”
傍晚时分,绕过中峰的外围,我们追查到后山边缘,那里有一家牧民的帐篷。
还没走近就听见牧场主和他的帮人在吵架。
我俩上前劝架,听他们各说各有理。
牧场主身上一股酒味,指着帮人脸红脖子粗地骂道:“他不老实,我亲眼看到狼群打了我一头牛,他死活不承认!”
帮人指天发誓:“牦牛一头都没少,菩萨看得见!
我如果说谎,立马磕死在你脚底下!
你自己数数就知道了!”
“不用数啊,”
我说,“狼群吃没吃你的牦牛,去看看那头死牛尸骨不就清楚了吗?”
“死牦牛找不到,被狼群拖到山里去了。”
“什么?拖走了……”
我一愣,狼群都是就地吃牛,从来不会费劲拖牛上山,难道又是熊干的?不会吧,这牧场主说亲眼看到了狼群,突然间,我心里一动:“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你在多远的距离看见狼群拖牛的?”
“上午,我吃完酒骑摩托回来,亲眼看见七八匹狼拖着一头牦牛,就从那个山垭口上去了。”
牧场主就着地上一块积雪给我画了个位置,“狼就在这里,我在这里看见的……”
我一参照,牧场主发现狼群的山垭口离他视线距离少说两三公里,那么远的距离只能看个大概。
这主儿大清早就喝酒啊,还骑摩托酒驾。
我苦笑一声:“大叔,你能确定狼群拖走的是一头牦牛吗?”
“那么大一坨,黑乎乎的,不是牦牛还能是啥?”
我心里大约有数了,牧民分辨常见动物通常凭感觉,黑的是牛,白的是羊,黄的是狼,就连藏马熊和小牦牛都分不清。
我严重怀疑牧场主看见的“死牛”
是我裹着狼的黑袍子。
这么说飞毛腿的尸骸被狼群收走了?按照这路线和时间,狼群应该是趁夜把飞毛腿连袍带狼一块儿拖走的,我捆紧的袍子正好成了他们叼衔的“担架”
。
狼群一夜辛苦翻过食指山脉,越过中峰两座山梁,天亮时,他们翻越后山垭口,碰巧被这牧场主远远瞧见,使他误以为是自家的牦牛被拖走,引起了主仆争执。
这家牧民我们不熟,不知道他们对我们救狼的做法持什么态度,我不便给他解释,问清了地方,劝和一下我们便离开了。
我必须找回我的袍子,不然这个冬天非冻傻不可。
最重要的是,这件黑藏袍是格林最熟悉的装束,也是我们能够相认的信物—野狼都不肯离人太近,没有这身装束,被格林远距离认出来的概率会大大降低。
另外,尤其让我好奇的是狼群会替同伴收尸?这是一个重大发现。
群体生活的动物中,蚂蚁会收埋同伴,大象也有墓园,可是以往我从没在任何狼书或者有关资料中看到过狼群会集体收尸。
你给本王每天安静点,别总是乱动,再乱动,本王就是,王爷,真是怕把我打来吃了。温顺恭谦,但似乎又不安分守己。本王要你给我生孩子!去你大爷的,今天你是抽什么风了啊?她在心中默默的画着圈圈,诅咒着。有朝一日,老娘让你生一个试试...
他曾是站在一个位面顶尖巅峰强者,受无数人膜拜的最强剑圣,只因在冲击神域时被死敌偷袭,不幸陨落。再次醒来后,他发现自己重生在了另一个世界,失去了全部的实力,只有一具重伤垂死的身体,以及关于前世所有的记忆而一代剑圣崛起之路,也就此铺开!...
简介老司机穿越亮剑世界,成为新一团团长李云龙。从苍云岭开始,爆杀小鬼子...
自从得到系统之后,杨轩的目标就很明确,作为一个超级喜欢看电影的人,...
厨师比任何人都会用刀,但是厨师杀人不用刀。至尊的美味,极品的享受,在这美味的神话前,不管你是明星政客,还是总裁,商人,就算你是一国之君,也要在我的菜刀下俯首称臣,成为美味的奴隶!用最极品的食材,选最精绝的食谱,采用最传奇的搭配。喝最烈的酒,吃最香的肉,谈最美的女朋友,人生快意,纵横世界。人生苦短?那更需及时行乐,哪怕是短暂的人生,也要浓墨重彩的演绎出一段美味的神话。本大厨会一路切下去,砍下去,剁下去,绝不反悔!(非新人作者,有百万字完本书,从未太监,有据可查,放心收藏,谢谢!)...
江浪入赘豪门,成为美女总裁的老公,为了能够踏踏实实的吃软饭,他脚踩恶少,横扫强敌,纵横花丛,登顶都市,凡威胁我软饭大业者,虽远必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