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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日沈家很是热闹,只因为沈天雪要嫁人了,还是嫁给前面大村里正的孙子,所以王氏不仅忙着置办嫁妆,还忙着应酬过来添妆贺喜的人。
沈永娟早早的就带着男人孩子回了娘家。
沈永娟是沈老太唯一的闺女,所以也格外的宠爱,不过她嫁的不好。
当年,虽然沈家没有现在的青砖大瓦房,不过沈永安会打猎,在这十里八村,也算是富足人家,被很多人看上,来提亲的人不少,可沈永娟偏偏相中脸长得好,整天好吃懒作的吴满粮。
吴家离翠山村不是太远,走路一个多时辰就到了,所以隔三岔五,沈永娟就带着一家子回来打秋风,走的时候,就在几个嫂子屋里搜刮一波,再加上她手里的银子都买了地,所以小日子也能过去。
不过,她每次回娘家,总是穿最旧的衣服,好让自家的娘心疼,也有借口占嫂子们的便宜。
沈老太秋收之后就没见女儿回来,这两个多月,也挺想的,看到小女儿,急忙迎进屋,将炒的南瓜子拿出来,招待闺女和外孙。
“娟,怎么这么久没回来?这次回来,可要多住几天。”
沈老太笑着说道。
沈永娟就等她娘这句话呢,开心的说道:“好,我听娘的!
娘,今天收成不错,我卖了粮食,换了钱,给爹,你还有小弟,一人做了一双棉鞋,省的冬天冻脚。
你试试!”
看着女儿做的鞋子,沈老太开心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笑着说道:“还是我闺女对我亲。
看看,这鞋子穿的多好,多暖和!”
沈永娟又朝着女儿看了一眼,吴大丫会意,急忙将自己的荷包拿出来说道:“姥姥,这是我绣的荷包,不如几位表姐绣的好,你别嫌弃。”
现在又收到外孙女的礼物,沈老太的眼睛笑得都看不见了,说道:“大丫绣的真好看。
等一会姥姥让你大舅母杀鸡,让你们吃个饱。
看看,我的宝儿都瘦了,还有二宝,也瘦了,这次回来,姥姥一定给你们好好补补。”
王氏和李氏等人撇撇嘴,虽然吴大宝和吴二宝不如沈天硕胖,可是比村子里同年龄的孩子,壮多了。
婆婆居然说他们瘦!
还有,小姑子也太小气了,就做了三双棉鞋,这是怕废布废棉花吧!
和婆婆一个德行,又小气又会算计!
还有吴大丫的荷包,从两年前开始,每年都做两个,老太婆都用不完,真不明白有啥高兴的。
中午吃饭的时候,沈永娟一家是坐在沈老太桌上的,一家五口头都不抬,争着抢着吃盘里的肉,让沈老太看了,既生气,又心疼,哼了吴满粮一眼,都怪他,勾引自己的闺女,让闺女同他一起受苦。
吴满粮也不在意,他每次回岳母家都没少受白眼,早就习惯了!
只要有吃的就行!
还别说,岳母家的鸡肉就是比他家的香,吃着更好吃。
想到这里,动作更快了!
沈老太见吴满粮一个劲的向自己碗里夹肉,不管自己的闺女,冷着脸说道:“你是饿死鬼投胎呀!
就知道吃。”
说着,找了一块放到沈永娟的碗里。
沈永娟接到娘的好意,也夹了一块,放到沈老太的碗里,说道:“娘,你也吃!
可香了!
不过,娘,今天的肉好像比往常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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