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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花缭乱的灯光,摩肩擦踵的人群,汗液混合着酒精和尼古丁、挥发的香水味,糅成迷乱疯狂的味道。
平心而论……这场地不算大。
是一间普通到甚至有些逼仄简陋的酒吧。
视线从墙角角落裸露的电线收回,她艰难地在人群里穿梭,身上的厚毛衣显然不合时宜。
是真的热,不是假的热。
李遥月后悔了,她第一次觉得自己不够瘦,被迫跟别人贴在一起的滋味真不好受。
………高中校友呢!
!
李遥月咬牙切齿地努力昂头,活像一只在大草原上放哨的猫鼬。
踮着脚的努力猫鼬。
她一米六八的身高不算矮,马丁靴也有三四厘米的高度,但在一堆人头里怎么也找不到那个穿黑色运动服的背影。
像混入大海的鱼,摆摆尾就没影了。
正准备努力扒开人群往出走,突然一阵震耳欲聋的尖叫声波浪状从人群中爆发,她毫无防备,耳膜差点不保。
无形中却被什么牵引着,她扭过头,眼神落在远处的舞台上,一束追光打在正低头调试吉他的主唱身上。
鼓手、贝斯、键盘手则都已经准备就绪,贝斯手是个留着浅紫色短发的清秀少年,看着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他就着台下持续的尖叫笑眯眯地抬高了手,拇指和食指圈成个半圆放在唇边,吹了个嘹亮的口哨。
主唱穿得相当普通,身上的白T恤随便扎了个角塞在黑色长裤里,锁骨微凸着冒了个尖,手臂上形状流畅漂亮的肌肉,纯黑的长裤裹着他修长的腿,整个人状态相当懒散诱人。
随着起始第一个鼓点,主唱抬起头,黑色鸭舌帽下那双黑眸压出些狭长的弧度,白皙的手指勾着弦,径直拉快了前奏,在耀眼的灯色里起了第一段——
“我光着膀子我迎着风雪
跑在那逃出医院的道路上
别拦着我我也不要衣裳
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给我点儿肉给我点儿血
换掉我的志如钢和毅如铁
快让我哭快让我笑
……
快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野”
是首很老的歌,但在主唱抬头的瞬间,李遥月一口老血差点没吐出来。
很快,她跟全场其他人一样陷入了诡异的静默。
他的声音真的犹如歌词,百无禁.忌.地在空旷里撒野,一路沿着细密暴烈的鼓点游走,撕开了平静。
如同深山的夜色无垠里陡然炸出了烟花,照亮了满谷的白昼。
男友也算是经管院的红人了,校篮球队前锋,身高一八四,长相阳光帅气。
还有勇气当着那么多人跟心爱的人告白,连食堂盛饭的大妈都用勺子为他打call。
一切都很完美。
除了告白的对象不是她。
他们谈恋爱这一个多月以来,还没有公开,只有身边亲近的密友知道。
这个小插曲真是让人进退两难。
李遥月端着排骨,站在外围,成功融入吃瓜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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