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永宁县地处秦岭以北,要按现在来看应是暖温带的气候,河流也是有封冻期的。
可在唐初,正好是历史上的一个间冰期,呈现出地反而是亚热带的风貌,这也是苟超以为来到了异世四川盆地的原因。
时值隆冬,整个县里显得分外萧索。
群山中的树木虽不像苦寒之地的那样变成“光杆司令”
,可枝叶都没精打采,稀疏异常。
农田里的土壤被强劲的西风吹地板结,冒出头的麦苗,不敢缨其锋芒,顺服地贴着地面。
苟超顶着严寒到菜地里割了一把营养不良的韭菜,又刨了两颗蔓菁,今儿个一天的青菜就够吃了。
现在天寒地冻,田里也没什么活计,家中只兄弟二人,没有太大的生存压力,苟超也不想太劳心劳力过日子,就偷了半个多月的闲。
这半个月里,苟超带着二蛋完全转化成了古代版宅男,每日里除了养养家畜,拾掇拾掇宅子,真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这样一来,身体里不需要太多的热量养分,赵家也就和村里其他人家一样,改成了两餐制,早饭也就吃得晚了。
“二蛋儿,知道不,要不是你阿兄机灵,这寒冬腊月,你就等着吃几个月的咸干菜吧!
这鬼地方连土豆地瓜也没有,要是被送回原籍,且有的熬!”
见二蛋吃得香甜,苟超不由大发感慨。
当初要不是他骗过赈济的差官,大冬天的哪能见到绿色。
“阿兄,地瓜土豆是啥啊?好吃吗?”
被二蛋那亮晶晶的眼神盯得无语,这熊孩子白念了小半年的书,听话还是听不出个主旨。
不想搭理他,自顾自地吃了一块蔓菁,嗯,这回火候掌握的不错,就是没有酱油调味,口感上差点。
刚开始见到蔓菁时,苟超还以为是萝卜,后来从张屠户家挖回去两颗,才发觉这东西味道不对。
后来又听说蔓菁耐寒,这里的冬天也冻不坏,就在入秋前种了几垄。
刚开始吃得时候还有些不习惯它的怪味,现在已经完全能接受了。
他还发现这东西口感绵软,吃完很是顶饿,灾年当粮食用都不错。
说到粮食,本来秋收的时候没收多少,心里还担心挺不到来年小麦成熟。
要是那样,这大冷天他也得想办法为生计奔波。
没成想,白山子不告而别,自己后来帮他补种的两亩多荞麦就归了自家,这样一来省着吃点,咋也能对付过去。
生活的单子一轻,苟超就惬意地猫了半个月的冬。
但万事都没那么完美,好长时间没进县城,自家的调味料早就见了底,仅剩一些粗盐吊着,做菜都不是味儿了。
自从卖断熬糖方子,家里的铜钱几乎只减不增,苟超也不好再大手大脚的花用,调味料里除了粗盐,酱醋都不乱买了。
所以前一阵子才烀豆子,打成了豆批,等着来年泄大酱,这样不仅更符合他的口味,还能少买点酱油。
其实跟家中连盐都吃不起的百姓相比,苟超这日子算是不错了。
可他这个异乡人,往往只能从上辈子风格的饮食中,时刻提醒自己仍有的过往,不让自己的灵魂被完全同化。
是的,在经历最初几个月的茫然无措之后,苟超已经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渐渐热爱起了这里的生活。
他现在不想寻死,更不奢望发生意外还会穿回现代。
他现在有家人,有朋友,有胜似亲人的长辈,有淳朴可爱的乡邻。
渐渐体会到生活的美好,他反而多了一丝胆怯。
发现自己越来越适应这里的一切,发现自己越来越像本地人。
于是,在某个静谧的夜晚,苟超忽然醒来,想到自己到底是“苟超”
,还是“狗蛋”
?
是“苟超”
你给本王每天安静点,别总是乱动,再乱动,本王就是,王爷,真是怕把我打来吃了。温顺恭谦,但似乎又不安分守己。本王要你给我生孩子!去你大爷的,今天你是抽什么风了啊?她在心中默默的画着圈圈,诅咒着。有朝一日,老娘让你生一个试试...
他曾是站在一个位面顶尖巅峰强者,受无数人膜拜的最强剑圣,只因在冲击神域时被死敌偷袭,不幸陨落。再次醒来后,他发现自己重生在了另一个世界,失去了全部的实力,只有一具重伤垂死的身体,以及关于前世所有的记忆而一代剑圣崛起之路,也就此铺开!...
简介老司机穿越亮剑世界,成为新一团团长李云龙。从苍云岭开始,爆杀小鬼子...
自从得到系统之后,杨轩的目标就很明确,作为一个超级喜欢看电影的人,...
厨师比任何人都会用刀,但是厨师杀人不用刀。至尊的美味,极品的享受,在这美味的神话前,不管你是明星政客,还是总裁,商人,就算你是一国之君,也要在我的菜刀下俯首称臣,成为美味的奴隶!用最极品的食材,选最精绝的食谱,采用最传奇的搭配。喝最烈的酒,吃最香的肉,谈最美的女朋友,人生快意,纵横世界。人生苦短?那更需及时行乐,哪怕是短暂的人生,也要浓墨重彩的演绎出一段美味的神话。本大厨会一路切下去,砍下去,剁下去,绝不反悔!(非新人作者,有百万字完本书,从未太监,有据可查,放心收藏,谢谢!)...
江浪入赘豪门,成为美女总裁的老公,为了能够踏踏实实的吃软饭,他脚踩恶少,横扫强敌,纵横花丛,登顶都市,凡威胁我软饭大业者,虽远必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