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唐大少的灵气随即探了过去,一个浑身散发着红毛
“红毛僵尸,由成吉思汗脱变而成,浑身刀枪不入,力大无穷”
唐大少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家伙,居然进化成了红毛僵尸
根据龙老给出的信息来看,普通僵尸都长有灰色毛发,也是最常见的一种僵尸。
而灰色毛发僵尸之上,还有紫白绿红四种,红色是其中最厉害的一种,华夏数千年历史中,也只出现过聊聊几次。
在红毛僵尸之上,据说还有传说中的五彩僵尸,传闻中达到这个境界的僵尸,已经不是凡俗,即便是圣级高手也未必能降得住。
当然,这只是传闻,圣级高手都稀少无比,这五彩僵尸更是传说中的传说。
看着眼前的红毛僵尸,唐大少断定,这家伙,或许不比李景华,顾长风他们差了。
好在,看其颜色只是淡红,甚至中间还夹杂着一丝绿色,应该是刚刚脱变不久。
这么厉害的僵尸,怪不得那朱柳子会死在它的手上。
唐大少带着诸多高手悄悄的来到羊圈周围,那僵尸很警觉,随手丢下一只羊后,泛红的眼睛,朝着唐大少他们打量起来。
唐大少有种感觉,这个家伙,应该是有智慧的,而非按照本能行事。
看到唐大少等人,也许这红毛僵尸觉察到了危险,所以没敢妄动,只是看着唐大少等人。
叶华等看到这一身红毛的僵尸,也是倒吸了一口凉气,早知道是一个红毛僵尸,就不应该托大,只来这么些人,应该把那上百高手全都带来
“我认识你,是你复活了我,我能感觉到!”
一个声音突然出现,把众人都吓了一大跳,尼玛,僵尸还会说话?
“你,会说话?”
李景华颇有些奇怪的看着红毛僵尸道。
李景华早年的时候,也是干偷鸡摸狗的勾当,对于僵尸粽子,也颇有些了解,他以前也曾经碰见过,不过都是最低级的灰毛僵尸,只有本能,没有智慧。
像这样的僵尸,他还是第一次见。
“当然,本王可不是普通僵尸,说话有什么了不起!”
红毛僵尸傲然道。
唐大少闻言顿时心中一凉,称呼自己为本王?
难道这个家伙,还有生前的记忆?
这可是被称之为一代天骄的成吉思汗,如果真的是他复生,可就不好办了。
成吉思汗绝对是一个有大智慧的人,不然不可能也一手建立起横扫欧亚的蒙古铁骑。
对待这么一个实力恐怖到极点,而又有大智慧的人,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甚至毫不客气的说,这家伙肯定比八岐大蛇难搞的多。
“您称呼自己为本王,难道您知道自己的身份?”
唐大少小心翼翼道,说话的时候都用上了敬语。
一个古人在现代复活,而且还是一个如此强大的家伙,曾经横扫欧亚,这样的人来到现代,不知道要掀起多少波澜
前一世被好友背叛兵解转世,这一世张墨会裹挟着前世的仇怨在三界中掀起怎样的腥风血雨呢?...
8年前,因为家中巨变,她忍痛和他分开,甘心被他误会。8年后,两人在同学聚会上重逢,之后又多次巧遇。她以为他恨之入骨,未料他竟向她求婚。她以为他对她仍旧有情,未料婚后两人相敬如冰。终于,她受不了没有爱情的婚姻,丢下一纸离婚协议,再次远走他乡...
他是锦川市高高在上高贵冷漠的钻石男神景宇滕,她是家族没落默默无闻的小记者夏一宁。两年前,他随随便便的丢了枚戒指给她将她娶进了家门,让她好好守着自己的本分两年后她偷偷摸摸潜伏进他的订婚典礼寻找爆点镜头制造花边新闻,完全没有身为正牌妻子的自觉。她近了他的身,上了他的床,睡了他的人,怀了他的娃,还没等他见到儿子一面,便带着包子消失的无影无踪。直到有一天,男人终于捉住了自家这只不听话的小野猫,女人,准备怎么补偿我?夏一宁狡黠一笑,不如景大少,以身相许?哪知道男人反身压住她,眉眼深邃正合我意!...
一代邪尊渡劫失败,重生地球。上一世我闭关修炼,枯坐千年,却不知道,这种修炼方式跟我的邪情心诀背道而驰。既然如此,那这一世,我就斩强敌,喝美酒,抱佳人,登天而上,饮尽风流!...
人在职场飘,谁能不挨刀?闪的慢一点儿,只是给个面子,别把我当病猫。只不过接了一个电话,就重生到参加工作不久的年代。为了今生无悔,小人物撬动了大杠杆,顺便把景区发展成自己喜欢的样子,要什么有什么的那种,还要让大家都吃得起肉。...
总结这是一本主角当坏人的小说。重生,无系统,不无敌,搞笑。上一世过的凄惨无比。重生归来本以为王八之气一开,无敌于天下,没想到还是被名义上的姐姐,安排的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