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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5)
“简,你等等。
你看看你走后我过的可怕的生活吧。
幸福被你带走了,快乐也随你而去了。
我还有什么呢?楼上那个发了疯的人做我的妻子,你不如给我找来那墓地里的死尸呢。
简,我该怎么办?去哪儿找我的爱,找我的希望?”
“先生,如我所做的:相信自己,相信主。
我们会在那儿又找到希望。”
“你是说你不会让步?”
“是的。”
“那你是要我活着受罪死后被诅咒了?”
他抬高了嗓门。
“我建议你活着不受罪,希望你死时心安理得。”
“你是要把爱和希望无辜地从这儿杀死,把我推到那只有肉欲没有爱情的生活么?”
“我并没有把这种命运强加于你,罗切斯特先生,就像我从来不曾给自己强加这种命运一样。
我们一出生就注定是要受苦受难的,你是如此,我也一样,在我忘记你之前,你就会把我忘记的。”
“你把我看成什么样的人了,简,你玷污了我的名誉。
我已声明我的一心一意,你却面对面指出我会变心的。
你这样做,只能说明你的判断是错误的,不切实际的,你连判断是非的能力都没有了。
把一个人逼入绝境,会比违反仅仅是人为的法律制度好些么?这种触犯伤害不了一个人,你无亲无故,而根本用不着担心跟我在一起生活而得罪了谁。”
他这么一说,倒实在是正确的,连我的理智和良心也开始攻击我,指出我拒绝他是一种罪过。
它们气势实在盖过了感情。
此时感情却也正在喊道,“噢,答应他吧!”
它喊到,“想想他的苦难,他的状况,再想想离开他他会变成什么状况。
他那么的性急,那么容易做出绝望的举动。
救救他吧,给他安慰,爱他吧。
去告诉他你爱他,愿意成为他的。
是的,这个世界上还有谁在乎你,你做了些什么又会伤害到谁?”
可是我心的回答却是如此坚决,“我自己在乎我自己。”
我孤单,我无依无靠,我无亲无友,我就越应该自重。
我必须遵从上帝颁发的世人承认的法律条文。
我要守住我清醒的而不是现在糊涂的原则。
法律和原则是在诱惑中才起作用的,是在像现在这样灵魂和肉体都动摇了的时候发挥效用的。
既然它们是不可违抗的,那我就应该服从它。
要是我只是为了自己舒服就打破它,那它们还会有什么价值可言?可我从来相信,它们是有价值的。
而我现在不相信它们,只是因为我几乎疯了的缘故,我实在是快疯了,我的血脉着了火似的贲张着,我的心跳的速度都快吓死我。
我现在惟一抱住的东西,便是我那已下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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