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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渴望去上学吗?”
我停下来,又想了一下。
学校对于我来说一点儿概念也没有。
蓓茜有时候提过,似乎那里的年轻姑娘们全要套着脚链,系着脊椎矫正板坐在那儿,而且一定要有标准、规矩的举止。
约翰·里德恨学校,骂老师。
不过约翰·里德的看法不一定是我的看法。
而且尽管蓓茜关于校规的看法(是她来盖茨里德以前从她呆过的小姐那儿听过的)有些怕人,那一项项才能——她提到的几位小姐拥有的,倒令我向往。
她大加赞扬那些她们画的美丽的风景花卉,会唱的歌和会弹的曲子,会编织的钱包,会翻译的法国书,使我在这以后都有想去试一试的劲头。
再者说了,进了学校,就彻底地变化了,那是一次长途旅行。
离开盖茨里德府,进入一种全新的生活。
我仔细考虑了一番,作出了这样的结论:“自然我很乐意进学校。”
“是的,天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呢?”
劳埃德先生站起来说,“这个孩子该换一下环境了,”
他似乎自己对自己说了一句,“神经有些问题。”
蓓茜这时回来了,同时一辆马车顺石子奔跑的声音传了过来。
“蓓茜,是你的太太吗?我想在走之前和她交谈一下。”
劳埃德先生问道。
蓓茜请他去早餐室。
我估计,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他和里德太太的交谈中必定建议送我去学校,无疑这个建议立刻被接受了。
因为一个晚上,在育儿室阿博特和蓓茜做针线活儿时说起这事,她们以为我睡着了——因为我早上床了。
阿博特说:“我敢打赌,里德太太早就想摆脱这么一个脾气坏、令人讨厌的孩子,这孩子整天仿佛总用眼睛盯住每一个人,就像暗地里搞什么阴谋似的。”
我觉得,阿博特倒的确把我看作一个少年福克斯似的人物了。
就在这一次,从阿博特告诉蓓茜的话中,我平生第一次得知了我爸爸是穷教士;我妈妈不顾亲友的反对,不害怕失去身份,仍然嫁给了他;对于她的忤逆,我的外祖父大发雷霆,没有留给她一分钱的遗产。
结婚后一年,在一个大工业城市,我爸爸当牧师。
当时,那儿流行斑疹伤寒,在访问穷人时他染上疾病,又传染给了妈妈,两个人不到一个月先后过世了。
听了这些话,蓓茜叹了口气:“阿博特,命苦的简小姐也够可怜的了。”
“对呀。”
阿博特回答道,“虽然她孤苦一个,要是个漂亮、可爱的孩子,还能叫人同情她,可像她这样一个小家伙,没法讨人欢喜。”
蓓茜也同意:“的确不讨人喜欢。
在相同的境况下,像乔治娜那样的美人至少还会招人怜爱许多。”
“是的,我可喜欢乔治娜小姐了!”
阿博特热情地大喊起来,“真是个宝贝儿,头发长长的,眼睛蓝蓝的,而且脸色如此可爱,就像画出来一样!
——蓓茜,晚饭时,我真想吃一盘威尔士兔子。”
“我也如此,再加上烤洋葱。
走吧,咱们下楼去吧。”
她们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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