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广文馆是定京的学堂。
明齐达官贵人们常常把自己的哥儿姑娘们送进广文馆,广文馆的先生们都是名震四房的大儒或者才子。
年轻的勋贵子女,都以能入广文馆为荣。
沈妙也是在广文馆学习的。
可惜沈信和沈夫人都是武将世家,大哥沈丘更是一遇到念书就头疼的主儿。
沈妙自小养在沈老夫人身边,沈老夫人是个歌女,大字不识一个。
沈妙的启蒙还是沈三夫人陈若秋教的,陈若秋出自书香世家,可当初教沈妙的尽是晦涩难懂的课本。
孩子家本就玩心重,教来教去,倒教沈妙彻底厌恶了读书写字。
陈若秋见沈妙不喜欢读书,也从不勉强,教她讲究吃穿用度,过的十足的娇小姐生活。
后来到了年纪去了广文馆,沈妙怎么都跟不上先生讲课的知识,比国一的学生还不如,后来便成了垫底的了。
一来二去,沈妙就更不喜欢念书,也成了定京了出了名的无知蠢笨。
沈家的三位嫡出姑娘中,沈玥最是才名远播,琴棋书画样样都会,无一不精。
沈清虽然没有沈玥那般出众,却也做的不错,尤其是绣的一手好女工,还有书算类也是拔得头筹。
作为日后嫁入人家成为主母的人来说,书算越好,越能得到婆家的欢心,所以沈清也能得到一个能干的名头。
沈玥和沈清越是出众,沈妙就越显得一无所长。
甚至连大房所出的庶女沈东菱都不如。
马车上,惊蛰问:“姑娘,怎么不和大姑娘二姑娘同行了?”
平日里,沈妙总是要和沈清沈玥同乘一辆马车的,沈妙是觉得有自家姐妹陪着有胆量。
而沈玥和沈清,大约是因为,有个蠢笨的妹妹衬托,她们自然会显得更优秀吧。
可如今,沈妙连虚与委蛇都不想了。
“本就不是一个屋檐下的人,走的路也是南辕北辙,哪里有同行之说?”
惊蛰吐了吐舌头,不知道为什么。
自家姑娘说的话越来越让她听不懂了,不过她觉得这样挺好。
沈妙的性子一直都过于懦弱,万事都被二房三房拿捏着做主,如今落水了一回,倒像是有了自己的主意,这样才对,大房正经的嫡女,论起身份地位来比谁矮了不是,哪就能跟个丫鬟一样。
另一辆马车里,沈玥撩起帘子偷偷看了看后面,轻声道:“大姐姐,五妹妹跟在后面呢。”
“她是故意在跟我使性子。”
沈清冷哼一声,在沈玥面前,她从来不掩饰自己对沈妙的轻视:“随她去,反正最后丢脸的也不是我。”
沈玥担忧道:“可是她本就受了风寒,况且定王殿下这件事又……。”
“沈玥?”
沈清道:“你心里如何想的我会不知道?就别在这装什么好人了。
你若真在意心疼她,你去坐她那辆马车啊,何必与我这边说道。”
沈玥咬了咬嘴唇,低下头去,没有再说话了。
却说马车行驶了小半个时辰,终于到了广文馆。
时辰还尚早,先生还没开始起课。
听说身为国民男神的皇甫夜除了他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对其她的女人从来不多看一眼,只可怜一场意外,让他的未婚妻成为了植物人。为了延续心爱女人的生命,继承庞大的商业帝国,皇甫夜从未婚妻的身体里取卵生子,但有一个秘密,除了皇甫夜自己,无人知晓,直到某天,林陌那么毫无预警,闯入了他的生活妈妈,爸爸这么多年欺骗我们,还那么残暴,我们不要他了,一起离家出走吧?某日,小昕爷抱着林陌的大腿,瞪着某个男人满脸愤恨地咬牙道。某个男人长臂一伸,将林陌揽入怀中,搂紧,居高临下地睥睨着小昕爷,轻轻一嗤,她是我老婆,想拐走,门都没有!林陌,...
道德经,中华古代经典,到了李道手中就成了天下第一绝学,看李道如何凭借一篇道德经,以道压天下!...
在末世,最大的罪过就是没有价值。我存在的意义就是猎杀一切强大的猎物,这就是我的价值。因此就算我把天王老子杀了,也没人说我是错的。因为在他们眼中,我的价值要比天王老子高末世中最强大的猎王,刑刃如实的说。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纯粹猎人的狩猎之道。非圣母,不虐主,略微暗黑向。...
世间禁忌莫说百种千种,哪怕一种沾上也像跗骨之蛆。我叫杨长命,他们都说我是一个邪种,克死父母,克死乡亲。为什么我床头会有自己的灵位?为什么我必须要走上这一条路?也许我本身就是一种禁忌。...
执教林书豪,冲击NBA总冠军!每天稳定两更,中午1000,晚上2000。求推荐票,求收藏,求打赏—欢迎大家加群291308606...
简介传闻靳添集团总裁,冷酷无情杀伐果断,心底却有一个不允许别人触碰的逆鳞。访谈上,主持人问道靳二爷,请问您最喜欢什么?我老婆。主持人又问靳二爷,请问您每天回去怎么消遣时光?陪老婆。某二爷回答得一本正经。主持人再问靳二爷,请问您除了喜欢您夫人以外,还喜欢什么?还是我老婆。说完,某二爷抬起手腕看了看表,姿态优雅地站起抱歉,我得回家给我老婆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