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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宁说:“对了,我昨天打开我房间门了。”
他意料之中:“要住进去?”
“嗯,我还是喜欢那间的太阳。”
迟宁伸了伸懒腰,偏头看他,“哥哥,您帮个忙呗,把我行李放过去。
哦对,你再顺便收一收,要按照我喜欢的位置,你知道的吧?”
“……”
薄知聿弯下腰,故意把她的头发揉得软七八糟的:“迟小姐,你最近使唤我可一点不带手软的啊。”
“哎呀。”
迟宁抚头发,恶人先告状,“男人是不是都这样?”
“?”
“得到手之后就开始推三阻四了?”
迟宁念念有词,“渣男。”
“……”
薄知聿被她气笑了,指腹印上她的脸,不疼但能逼得她直视他的眼睛。
“阿宁,上一个跟我这么说话的,已经躺在医院了。”
这句还真是实话。
迟宁也跟着笑,杏眼弯弯的:“你也想让我躺医院里?”
须臾。
男人桃花眼稍勾,笑意慵懒又撩人,他靠近在她耳畔的位置,轻声说:
“我们阿宁——”
“只适合躺在我床上。”
“……”
老男人!
!
迟宁耳朵红起来,她推他:“你赶紧去!”
薄知聿含混笑了会,也没在逗她,老老实实过去给她收拾行李。
迟宁的行李不多,来回就是那么点办公必备的东西,收拾特别好收拾。
就是要给她放到她常用的位置上。
薄知聿在看她的笔记本,迟宁读书的习惯很懒,基本不怎么做笔记,理论知识她总学地比别人快。
这估计是她在MIT读书的时候用的,到现在都没写完,偶尔会记录一些遇到的难题,基本都是英文。
这估计是她常用的,放在左手边的位置。
薄知聿整理了大半,发现一本绿色书封的笔记本,挺厚的,从外封看起来并不新。
他打开第一页,女孩儿的字都跟别人不一样,行云流水,很像男生的字。
——【四年日记】。
每一页仔仔细细地标出了时间。
【刚到美国的第一天,很累、很想死、很想他。
】
【妈妈问我能不能继续读书,说我的前途不能止这。
可我不需要前途,我连自己都看不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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