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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第一次去夜店(第2页)

项念念发了一把刀过去。

“别急呀小妹子”

王大荀回说“这事简单啊,你带他去夜莺找个妹子就行了,你又不差钱。”

夜莺,是东海市最大的娱乐场所。

说来说去还是要花钱,项念念肉痛极了。

“这钱扔水里听个响我也不想给那个老色鬼花。”

项念念低声的跟白起宣抱怨“你瞧他那德性,我倒八辈子霉了撞见这个色鬼。”

也不知道这穿着貂儿的大姐是哪张画上的,大概是顺手从商场拿来的打折促销海报。

项念念觉得冤屈,最近工作都小心翼翼的尽量不接有人物的画,结果日防夜防,一张打折促销海报都能掀起妖风来。

“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去买个手套戴着?”

项念念看着自己的双手。

“没用的,他们感知的是你灵魂的香气,你把手剁了也没用。

别想那么多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白起宣说“这色中饿鬼目标明确诉求清晰,也是好打发的。”

心动不如行动,太阳一落山三人就打了个车去夜莺。

项念念挺尴尬的,她是个死宅的宅女,头一次到这种销金窟来。

其实她这一整天都有点激动又有点紧张,还跑去微博注册了个小号,发了一个帖子——晚上要去夜店,头一次去,好紧张,怎么样才能不让人看出来是第一次去?

急,在线等。

不到半小时就有很多人回复了:

总有刁民想害朕:首先要焚香斋戒、沐浴更衣。

苏潋:穿着要有范儿,可以穿拖鞋、沙滩裤、戴着墨镜、叼着烟。

要有礼貌,跟谁都招呼,看谁都要点头。

郭兔兔:不要在掏保时捷钥匙款打火机的时候,顺便把公交卡带出来。

爱打嗝的猫:我是我们村跳舞最好的,要我教你怎么蹦迪吗?

日日女神:里面很黑!

一定要带手电筒进去!

一定要带手电筒进去!

一定要带手电筒进去!

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暮雨潇潇:首先呢,你一定要穿西装高白袜子皮鞋,然后进去了不要慌张。

因为夜店都黑,你就叫服务员开灯,说要点单,然后点一份麻辣水煮鱼、包谷烧二斤、手撕猪脚、花生米,哎呀反正看着点!

什么好吃点什么,跟着音乐吃,放开了吃。

萨渡:小二!

上一壶酒,二两牛肉,十个馒头,再给洒家找个会唱曲的小娘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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