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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宁拉着沈征,在这繁华夜景中穿梭着,一会儿钻进大商场中,一会儿跑到了步行街里。
“跟我走。”
拉着沈征转了一个小时后,乐宁轻车熟路地拦下一辆出租车,拉着沈征上了车,叫了一个沈征没听明白的地名。
十来分钟后,车将两人送到一座豪华的大夜总会前。
沈征还没看明白这里是什么地方,就已经被乐宁拉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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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什么地方?”
夜总会里灯光迷乱,沈征十分不适应。
“跟着我来就是了。”
乐宁拉着他进了一个包厢里,一坐下,立刻就有一个妩媚的女人跟了进来,冲着乐宁打招呼:“这不是乐副官吗?怎么,这次又有什么任务啦?”
“军事机密。”
乐宁哈哈笑着,“我带朋友来聊聊天,喝喝酒,你把小金小银小菲她们几个都给我叫过来。”
“好呀。”
女人媚笑一声,打量了沈征几眼后退了出去。
“这是干什么?”
沈征一皱眉。
“喝点酒聊聊天嘛。”
乐宁笑着说,“两个大男人光这么喝没意思,找几个漂亮姑娘来活跃一下气氛,我就好这口。”
沈征奈地摇头一笑:“乐副官,看来您可是这里的常客啊。”
“没错。”
乐宁一点头,“我活了三十多岁,孤身一人没家没业没亲人的,参军后糊里糊涂混到了军团长副官的位子上,军薪不少,可自己也不知留着干什么,就今朝有酒今朝醉,图个活得痛快。”
“怎么不找个喜欢的人成个家呢?”
一听对方说是孤身一人,沈征立时就有了同病相怜之感。
“没想过。”
乐宁摇了摇头,从旁边柜里拿出一瓶酒两只杯子倒上,递给沈征一杯,自己拿着另一杯先喝了一大口。
“当兵不是个安稳的行当,要是像你一样有着大好前途倒还罢了,像我这样,虫力值始终也没超过40的家伙,也就是个混日子,仗着自己有点能力,帮军团长打打杂。
可真要是有了战事,我能一个人退到后方吗?不能,真有了危险,我第一个得上!
军团长对我有恩啊,没他,我就是一个没人瞧得起的小兵,是他发现了我有当助理的潜质,才让我有了现在的职位。
你说,真到了危险的时候,我能眼看着军团长遇险吗?做不了别的,为他挡虫子的一爪两爪,我还是能办到的。”
沈征看着乐宁,突然不知说什么好了。
每个人都是一本书,里面有美丽飞扬的章节,也有苦涩比的段落,只有你接近了去读才会知道,烫金的封皮里面,可能是一幕令人叹息的悲剧。
就在这时,三位漂亮的姑娘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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