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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人少,事情自然就不多,云氏昨天就把几口人的头套都做好了,别的事情一时半会儿也不用着急。
但是墨韵家里不一样,陈家有三个儿子,墨韵的男人排行第三,上头还有哥嫂四个,再加上陈家子孙繁茂,要做的事简直多如牛毛。
云氏平时最常帮衬的也是大女儿,不看别的,只看陈明和陈白两个外孙,她也舍不得让墨韵太过操劳。
“你针线活没问题吧?可别浪费了我的布料。”
云氏不怎么信任的看着她。
郑清浅微微一笑,“您放心吧,太复杂的我可能做不好,简单的还是没问题的。”
原身不但会做,手艺还不错。
而郑清浅本人也不是对缝纫技艺一窍不通,毕竟谁还没个业余爱好呢?她的爱好恰好就是做汉服。
云氏见她说得这般自信,也就半信半疑的将这件事交给她了。
但是,看着云氏留下的棉花,郑清浅觉得有点怀疑人生。
说是棉花,可却被包在一个小包袱里,露出的那一角只看着就觉得硬。
在现代,黑心棉都不敢这么做吧?
郑清浅伸手捏了捏,只觉得一阵头疼,她实在很怀疑,这做成衣服穿在身上,真的会暖和吗?
眼见着这会儿云氏和墨成章都不在,郑清浅眨了眨眼,带着东西进了空间。
郑清浅的房子是标准的三室一厅格局,除了主卧之外,另外两个房间,一个被她装修成了书房,一个则是杂物间。
说是杂物间其实也不尽然,这间屋子里放的都是一些不常用的东西,比如一台复古的缝纫机。
郑清浅上高中时,学校很是盛行了一阵复古风。
当时很多女生违反校规也要穿着汉服来上课,学校方面屡禁不止后,竟然顺势打起了复兴汉服文化的招牌,这波操作也真能称得上溜得飞起了。
而她也是在那时喜欢上了华夏的传统服饰,为此还常常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来学习相关方面的知识。
后来她工作后,收入激增,买来的衣服已经不符合她的要求了,自然而然的便萌生了自己做的念头,缝纫机就是那时候买的。
郑清浅怕墨成章他们随时会回来,不敢在空间待太久,进来后便先去卧室,打开衣柜拿出两件因为过时而放在柜子底层的羽绒服。
她抱着一堆东西跑到杂物间,来到缝纫机面前开始拆羽绒服的面料。
一般情况下,质量比较好的羽绒服,都会做一个防止羽绒跑绒的内胆,然后在外面加上防风面料。
郑清浅拿的这两件便是这样的。
她把两件羽绒服的内胆都取出来,然后又将云氏给的棉花铺在缝边的位置,再用缝纫机将粗布过一遍线。
因为从前自己动手做过,这会儿又是赶时间的时候,郑清浅的动作又快又准,只花了不到两小时就给自己做好了冬衣。
“呼,”
她长出一口气,口中喃喃道,“应该不会看出来吧?”
云氏给的棉花她并没有用完,只用了一点点在缝边的地方,这样就算袖口或者领口等位置破了,也不会一眼就看见里面的羽绒内胆。
唯一可能惹人起疑的,就只有衣服的手感了。
但是这点也可以解释,硬的棉花经过处理,也可以有蓬松感。
郑清浅甩甩头,管不了那么多了,她总不能让自己挨冻吧?
又检查了一遍后,郑清浅才出了空间。
这时墨成章和云氏都没回来,郑清浅看看天色,将衣服收好后,就开始动手做午饭了。
其实这个时代的农家除了农忙时节外,平日里是不吃中饭的,每天只吃早晚两顿。
但墨家不知为何,一直都是每天三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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