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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同居生活(第1页)

就这样,刘随友就跟着我一块住,我跟他过起了一段日子的同居生活。

其实我帮他,是看到公司现在的确急缺人手,小雪姐嫁人去了,小灵姐辞职了,现在有才艺的艺人根本没有,而我这个靠脸吃饭的网红未必能红很久。

既然卢哥看好他,那就让他陪我住一阵子好了,也算是我替公司出一份力吧。

可是,红姐似乎不太放心,毕竟这个人是第一次接触。

在我把刘随友带回住处之前,红姐还特意私下里叮嘱我说:“小龙呀,我知道你人善良,但在外面也得留一个心眼才是。

那个刘随友的底细我们不太清楚,你跟他住在一块,记得把自己的贵重物品放好,这些事情应该不用我提醒你吧?”

我知道红姐是好意,笑着应道:“红姐,放心好了,我家里除了我这个人比较值钱,其他的一概不太值钱。”

我说的虽然是玩笑话,但也是真心话。

我是一个外地来的打工者,腰包里面没有多少钱,每个月都是那几个固定的死工资,有钱也存到银行里头,手头上哪里会有很多的现金啊?

为了兑现自己对小娟的承诺,我每个月除了留下几个吃饭的钱,其他的全部都存入了银行,准备将来买房用。

如果那个什么刘随友连这几个吃饭的钱都不放过,那我只好不再跟他客气,早点叫卢哥或是红姐赶他走。

还好,这个刘随友好像也不是这种人。

把他带到我的住处认了一回路之后,他就回到那种便宜宾馆把自己的行李给带回来。

其实他的行李很简单,一只大皮箱和一只萨克斯,就是他的全部家当。

或许是觉得我这个人比较和善,刘随友一边收拾他本就不多的几件行李,一边就跟我聊起来了。

原来他是福建一座小城市里的人,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为车祸去逝了,后来只有跟着叔叔过起了相依为命的日子。

他叔叔原本是一支乐队里的成员,后来因为乐队的效益不好,只能解散,他叔叔只能带着他去一家家的歌舞厅演奏来讨生活。

正因为这样的经历,才让他没有接受正规的教育,却可以把萨克斯吹奏得这样好,那是他一天天的在歌舞厅和酒吧里面磨炼出来的。

三年前,他叔叔得癌症去逝,他也失去了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亲人,只能学着叔叔的样子,拿着萨克斯管去一家家的卖唱。

可是,因为年轻,刘随友总是想去外头看看,所以他的足迹遍布了一个城市又一个城市。

因为他没有学历,有很多地方不能应聘,能接受他的又工资不高,有时候混得不好的时候,他甚至跑到天桥下去卖艺。

来到川城是在三天前,听人说川城是美食之都,好吃的东西多又不贵,这才匆匆的来到这个城市,可是他身上的钱仅够他住小宾馆住到这个周末,所以他急着要的一份工作。

当他在报纸上看到这里在招艺人,他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看看,如果对方要他拿出学历证,他就决定立马回去,找过另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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