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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带了一百名轻骑兵拿着弓箭出了顺州军营,来到北面的荒野。
今天也是运气好,没一会儿就遇到了一大群黄羊。
这群黄羊少说有一百五六十头,一个个膘肥体壮的。
杨志打了个手势,一百名骑兵分成两队,从两侧穿插过去。
羽箭覆盖,顿时把羊群后半截给留下了,团队打猎这效果杠杠的。
众军兴高采烈,一会儿的时间猎了几十只黄羊,两千来人怎么也能坚持一天。
原本三千人的轻骑兵,经历了几次战斗后减员严重,现在只有两千来人了。
大家正在捆扎黄羊,巡哨的斥候忽然吹响了号角。
一名骑兵飞奔而来,大喊:“不好了,金兵来了,铺天盖地。”
“立刻回城,固守顺州。”
经历了数次战争后,所谓的顺州就是一个小小的军事堡垒。
跟本就没多少住户和商户,小城一座。
杨志一边命人吹响号角,一边往回赶。
“快,快快。”
索超在城头大喊。
杨志等人不敢懈怠,马匹跑的飞快,最后一个士兵进城,厚重的大门就关闭了。
百十人刚刚进城,铺天盖地的金兵就来了。
这是一群什么样的兵呢,服装杂乱无章,有穿狼皮的,有穿羊皮的,还有大冷天露胳膊的。
一水的骑着高头大马,这是金国得了辽国的马场后新扩建的骑兵,非常的杂乱,但是战斗力很强。
因为这就是一群金国狼兵,见啥抢啥,穷怕了。
城里的烽火已经点燃,乌黑的浓烟向着四周传递警讯。
杨志说:“但愿李成能看到。”
索超笑道:“你还指望这个软蛋货来救援?他早吓破胆子了,可惜了梁大人没在,如果大人在的话怎么也能主持大局的。”
“别想那么多了,火烧眉毛,先顾眼前。
传令下去,火头军杀羊吃肉。
点起五百骑兵,随我出去杀一场。”
杨志、索超当即点起五百骑兵冲出门外,两军摆开阵势,对面对峙的金兵多少有些意外,没想到这些宋军居然还敢出来野战。
当先出来一名禁军千夫长,这就是个野人,邋里邋遢,穿着一件似乎几年没洗过的羊皮袍子,骑着一匹花马,手里拿着一根兽骨的狼牙棒,在那里呲牙咧嘴的叫阵。
杨志刚想出去,忽然旁边的索超飞马而出,一柄宣花斧直奔那野人的脑瓜子。
索超用足了十成的力量,一斧头砍断了那千夫长的兽骨狼牙棒,紧跟着一斧头把这将领砍翻在马下。
“好,好。”
三军呐喊,索超威风了。
其实主要是金人千夫长大意了,没想到索超会这么猛。
索超得胜,立刻就回来了。
接下来这员金将就有意思了,身穿锦绣百花的战袍,肩膀上打着狐狸尾巴,看这装束是一名金国贵族。
“汰,狗贼,怎么敢擅自侵犯我大宋边界,识相的赶紧退走。”
只见那金将笑道:“你们大宋的江山怎么来的,那是欺负孤儿寡母得来的。
天下本无主,有德者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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