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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的时候霍彻挨个给父母和三叔扫码付钱,一点都不跟他客气。
晚餐很丰盛,霍彻陪父亲和三叔喝了些酒。
当晚,两人干脆留宿在了老宅。
上次在老宅短暂的待了会儿,孟时初也没进霍彻的房间。
孟时初发现,老宅里霍彻房间的风格明亮得很多,不像别院那边,颜色单调,典型的高冷风。
霍彻解释说,“我说了你不要生气嗷……”
当初装修别院,是因为夏云浅一句话。
她说,“霍彻你能不能成熟点,不是救命之恩就一定要以身相许,我不喜欢像你这么不成熟的男生。”
他当时想法简单,以为自已表现得太幼稚,于是对自已进行改造。
穿深色的衣服,梳成熟的发型,甚至搬出来住,将新房子装修成简单的暗色系风格,处处彰显自已的成熟。
现在想来,他跟智障没什么差别。
孟时初听后,只觉得挺有趣。
“你是不是在嘲笑我?”
霍彻拉着孟时初在沙发里坐下。
孟时初摇头,只是说,“为一个人去改变,应该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这个答案很意外。
可以说,很多荒唐的行为,被孟时初一解读,都会变得非常特别。
她的思维总是会跳出常规,让人意想不到。
霍彻惊讶过后,问,“那你为谁改变过吗?”
“没有。”
孟时初毫不犹豫的摇头。
见霍彻盯着她不言,孟时初又说,“从小到大,从来没人要我去改变什么,所有人都告诉我,做我自已就好,我就是最好的。”
霍彻道,“我真的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的人,不是贬义说法,就是你很特别。”
孟时初勾了勾唇,“我从出生就锦衣玉食,不缺吃穿不缺用度也不缺爱,因此小恩小惠和微末付出感动不了我。”
正因如此,她也不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也不知道要怎么样为了一个人去改变自已的什么。
这好像是一个复杂又矛盾的命题。
答案的话,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去寻找。
霍彻小小的失落了一下,却还是大度的说,“没事,做你自已就好。”
孟时初不爱他,但也没有爱过别的人,偏偏跟他结了婚。
他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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