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三章寻山猎犬
十来株果苗,高的已齐了姜明的腰,矮的才堪堪没过膝,姿态各异,叶色纷呈。
就这么高高低低,一字排开,挤在山脚那块不大的地头上,倒也排得整齐。
这块地,是姜明亲手挑的。
他说得有板有眼:“种在边角上,根须往后山里钻,地气重。”
姜义站在几步外,手背在身后,听了这话,只“嗯”
了一声,没再细问。
心里倒是不免转了个弯。
若根须往后山钻便是好,那何不干脆挪进去种?
只是话到嘴边,又给咽了回去。
瞥了一眼那正用脚尖一点点夯土的大儿子,终究还是信他这一回。
眼见苗子都栽稳了,姜义便想去挑水浇根。
谁知姜明早已拦在前头,手一抬,道:
“浇水的事我来,爹你歇着去罢。”
姜义瞧着他一脸笃定的模样,也就没再插手。
只交代了些要紧处,浇多少、几时浇、哪株先哪株后,一样不漏。
这才拢了拢袖口,拍拍身上的尘土,自顾自转身回了家。
次日一早,姜明背着书袋去了学堂。
姜义赶着牲口上山,临近拐弯时,顺脚往那片新栽的地头瞥了一眼。
果苗还在,一株不少,枝叶挺立,看着都精神。
只是根下泥土干得紧,连点水痕都无,像是未曾浇水照拂。
姜义心头才起个嘀咕,目光稍一偏,便瞥见了不远那一角。
自家地界与后山的分水线边上,湿了一大片。
水渗进土里,颜色发深,还带着股清凉的潮气。
像是夜里下了场雨,又只挑了那块地落。
那片地头,已算是后山范畴,一脚踏进去,便不是说出来就能出来的了。
姜义站定身子,敛了心念,凝神细感那几株果苗的气机。
果然,根须皆朝那片潮湿处弯着、钻着,姿态急切如渴马奔泉,正汲水不歇。
枝叶间泛出一层细微的灵光,像吃饱喝足的小儿,神清气爽,皮里都带了点喜色。
那点绕在心头的疑惑,至此也就解开了。
看来那后山的水,果真是灵物,能养苗,却不可轻易越界。
若是擅自提水越线,十有八九要惹祸上身。
但若换个法子,将苗栽在边上,由山那头浇水入地,让水自渗其下、根自寻其润。
生来一双明瞳,能识人心善恶。怀璧其罪,昭云重生醒来,入目的是俊秀少年郎。少年郎颜好能干妥妥一枚小奶狗,女孩子理所当然的把男孩子宠上天,满腹才情为他铺就青云路。终有一日,昭云记忆恢复,准备大干一场掀翻大炎天下,身边的少年郎锋芒已成,深情款款,昭云,这次换我为你颠倒众生。...
那一晚,他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一个女大学生...
十二岁的沈妙言衣衫褴褛,站在台阶上,踮起脚尖,对那位权倾朝野的妖孽国师咬耳朵等我长大,你若愿意娶我,我倒是也愿意送你一片锦绣河山!她是嚣张顽劣的沈家嫡女,一朝落魄,人人喊打。他是一手遮天的当朝国师,坊市多传他祸国殃民残酷无情,却独独对小妙言宠爱有加。而小妙言得寸进尺国师,把我叼回了狼窝,就要疼我宠我怜惜我!三年后她及笄,他微笑着露出利爪和獠牙妙妙,狼,是吃肉的。男女主身心干净,1v1宠文...
我出生在道学世家,是一名医者。在我24岁那一年,我来到了繁华的上海,在这里我结识了金元四大家之一李东垣先生的后代传人易水派的美女李梦然。且先后与诡异离奇事件相遇,从蜀蛇蛊毒到尸魅,甚至得到剑仙门主人的辟鬼珠和如胭剑相赠。事件在不停地升级,我认识的人也越来越多,从神婆楚卿,到隐世的武当高手,甚至不止一度与具有妖僧嫌疑身份的罗繁雨交手,每一个人的来历都带着非仙即妖的面纱。我循着相关线索一层一层剥开最接近事实本质的真相,终于在辗转了上海北京重庆三个城市以后,拨开了命运的迷雾。...
龙神,上古神族,掌管六界,乃世间万物之主宰。龙族不但是天生神族,至高无上。更掌握着最纯粹的自然能量作为神力本源,呼风唤雨,填海移山,真正的法力无边。这样的神真的是无敌的吗?不,万事万物,自然相生相克,纵使天道使然,也留有一线变数,这变数虽小,却足以改地换天。神族浩劫,诸神遭难,且看龙神如何搅动风云,扭转乾坤。...
瑟瑟穿越后,嫁给一国丞相,册封诰命夫人,成为皇后闺蜜,出任和平大使,走上人生巅峰,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万万没想到,丞相大人逆谋叛国了!男主竟然是第一大反派吗?穿越有风险,且穿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