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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份!”
“先给我一份!
我已经等不及了!”
“我多给你点钱,先把这一份给我吧!”
在这种乱鬨鬨的状况下,乔纳森·威彻保持住了冷静,不动声色地挤进了人群,很快又不动声色地拿著一本杂誌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跟在场眾多读者不同的是,乔纳森是正儿八经的出身於伦敦侦探局的成员,作为伦敦警察当中的佼佼者,乔纳森最开始的时候是出於兴趣才读的这本小说,但读著读著,乔纳森便愈发的为这部小说以及它的作者感到心惊。
作者似平真有两下子,並非纯粹的幻想,正因如此,在苏格兰场普遍反对这部小说的情况下,乔纳森才会期期不落,甚至说越来越期待新一期小说的出现。
当然,据乔纳森所知,苏格兰场有不少警员虽然表面上反对这部小说,但私下里似乎真的读过好几遍..
只能说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很多人还是能分清这一点的。
乔纳森想著这些事情的同时,也是很快就看起了这一期的內容,而这一期开篇的一行字顿时就让乔纳森的身子颤了颤:“凡有接触,必留痕跡!”
像这句话的话,本应由法国法医学家埃德蒙·罗卡於1910年提出,这一理论是法证学领域的核心理论。
大致来说就是凡两个物体接触必会產生微量物质转移现象,即犯罪嫌疑人会在犯罪现场留下或带走毛髮、纤维、血跡等物证.:.
但现在的话,无疑是被米哈伊尔拿来当做一段引言了。
而对於乔纳森这个真的有大量实操经验的侦探来说,他几乎是很快就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並且发自內心地点了点头。
光是这点內容就足以概括很多老警察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办案经验了!
而且要比有些野蛮、粗鲁的警察要高明太多太多了。
莫非这位俄国作家真的从事过这一行?
乔纳森浮想联翩之际,也是继续看向了后面的內容。
在之前那几期的话,那位凶手杰弗逊·侯波被逮捕后便讲述了他的故事,但他的身体非常不好,就在他被捕的当天晚上,他就因动脉血瘤进裂而死。
而在这一期,福尔摩斯和华生便谈到了这件事:
第二天傍晚,当我们閒谈著这件事情的时候,福尔摩斯说道:“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知道这个死了,他们定要得发疯。
这样来,他们吹擂的本钱不就完蛋了吗?“
我回答说:“我看不出,他们两个人在捉拿凶手这件事上,究竟干了多少工作。”
我的伙伴尖酸地说道:“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无关紧要。
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
,看到这里,儘管福尔摩斯讽刺的正是伦敦的侦探,但乔纳森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毕竞警察这一职业很多时候就是如此,他並非是真的在保护民眾,而是要让民眾真的相信自己受到了保护.
当福尔摩斯和华生简单的对话过后,很快,小说便来到了乔纳森最为期待的推理部分==
“我从头说起。
正如你所知道的一样,我是步行到那座屋子去的——·我在街道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辆马车车轮的痕跡..··..由於车轮之间距离较窄,因此我断定这是一辆出租的四轮马车,而不是自用马车,因为伦敦市上通常所有出租的四轮马车都要比自用马车狭窄一些。
—毫无疑问,在你看起来,这条小路只不过是一条被人践踏得一塌糊涂的烂泥路而已。
可是,在我这双久经锻链的眼睛看来,小路上每个痕跡都是有它的意义的。
侦探学所有各个部门中,再没有比足跡学这一门艺术更重要而又最易被人忽略的了这样我的第二个环节就构成了。
这个环节告诉我,夜间来客一共有两个,一个非常高大,这是我从他的步伐长度上推算出来的;另一个则是衣著入时,这是从他留下的小巧精致的靴印上判断出来的。”
足跡学!
在看到这部分的时候,遇事向来沉著冷静的乔纳森已经止不住地兴奋了起来,他既有一种学到了的感觉,同时也有一种自己曾经的实战经验如今正被人用清晰的理论讲出来的快感!
毫无疑问,这一方法在部分案子里肯定是实用的。
而在接下来的內容里,隨著福尔摩斯条理清晰的將自己的推理过程讲述出来並串联起来,一种豁然开朗和破案的快感无疑也正席捲著伦敦一个又一个的读者,让他们在读小说的过程中感受到了一种似乎全新的体验!
小说里的华生同样为福尔摩斯的推理惊嘆,可当华生想要发表这个案件的时候,福尔摩斯却是递给了华生一张报纸,只见上面赫然报导著:
“破案神速之功完全归於苏格兰场知名官员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两位先生,这已经是一件公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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