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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戈没有继续盯着狼王开枪,而是开始射杀其他野狼,一口气将枪里的子弹打完,除了第一枪没打着,其它都是一枪一个,枪枪毙命,
一连打着七只野狼,狼群这时候才开始逃散,
金戈又立马换弹,招呼大爪子一声,翻上虎背,向着狼群逃串的方向追去,
金戈一连串的举动,看的三人目瞪口呆,都还没反应过来,金戈已经骑着大爪子跑远了,三人看着金戈离去的背影,松了一口气,跌坐在原地,
没一会,远处响起枪声,中年女性不放心金戈,喊起那个半大小子,又将小的背在背上,准备去寻金戈,结果没走几步,身边的猎狗就夹起尾巴,不安的叫了起来,
几人还没反应过来,山林里大爪子就蹿了出来,瞧着大爪子身上的金戈安然无恙,这才放下心来,
金戈见着几人,先是将虎背上的狼尸扔了下来,一共五具,被金戈用长鞭困在一块,接着从虎背上翻下,来到几人跟前,
“就打了这些,狼群跑散了,那狼王太狡猾,我怕中了调虎离山之计,会对你们不利,没敢深追,现在天也快黑了,你们跑了一天,今天先休息一晚,明天我跟你们一块回去看看,对了,你们说你们是骑马跑的,马呢?我怎么没看见?”
听到金戈提及他们的马,半大小子满脸悲伤,用不怎么熟练的汉话回答金戈,
“马被狼吃了”
想来也是,要是马没有被狼群吃掉,这三人也不会被狼群围困,
听着半大小子的回答,金戈也就不再多问,将大爪子赶到一边,金戈又将之前打死的野狼尸体搬到一起,一共12具狼尸,整个狼群损失大半,短时间内狼群是没法壮大了,
乘着天色还有点亮光,金戈带着几人找着一处避风的地方,晚上打算就在这过夜,几人没有走远,就在附近捡了些木材,中年女性帮忙打火堆,
等火堆燃起,众人这才坐下休息,聊了起来,
“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们,我叫金戈,金子的金,戈壁滩的戈,新民乡公社的”
听着金戈的介绍,中年女性也开始介绍起几人来,
“我叫乌娜吉,这两个都是我的孩子,绰伦布库和安布伦,我们都姓白依尔,汉姓就一个白字,我们人口少,归属于骏马县,这次多亏遇见你,要不然我们几个能不能活下来都不知道”
“你说这些干啥,在这山林里谁都有困难的时候,我不过是碰巧遇到罢了,即使不是我,别人遇到也会出手帮忙的,我看你们也没带吃的,我这里有点,你们吃完早点歇着,晚上有大爪子在,附近不会有其它大牲口”
说着金戈就打开包裹,拿出之前王妍给金戈准备的干粮,递给三人,
三人也不客气,跑了一天也早就饿了,只是这干粮也不多了,嘚省着点,
看着三人吃的很香,金戈拿出匕首,从一具狼尸上割了些狼肉,又用木棍串起来,放在火堆上烤着,
其实狼肉是不好的,肉质比较硬,野生狼肉更甚,因为它没有脂肪,还有人说狼肉吃起来酸,
金戈无所谓,这荒山野岭的,有口吃的就不错了,再说,自己还带着一些调料,撒上一些,没一会,香味就出来了,
等到狼肉烤熟,金戈又分给三人一些,几人就开始大快朵颐,吃饱喝足之后,众人睡去,金戈却守起夜来,
山林里的夜晚,纵使有着大爪子在,夜晚也不太平,各种动物的叫声在山林里回荡,几人睡得也不安分,别看现在是三月份,晚上温度还是在零下,夜间气温冷的厉害,金戈起来往火堆上添了些柴火,保持火堆不灭,等到快天亮得时候,金戈才睡去,
主角拥有了可以附身于异位面自己身上的能力,从此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主位面我想成为世界上最有钱,有权势的人!末日位面我想有吃不完的食物,还有丧尸统统死翘翘!乌托邦位面我们都共产了,总是觉得缺点啥,如何才能青史留名?原始位面呜呜!!叽咕叽咕!呼噜噜!(翻译我要杀死恶神,让部落自由!)近代位面要是能让某本岛沉了,不就万事大吉了么?更多精彩位面持续更新中,华丽冒险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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