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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的罪证。
证明他昨晚做了一件非常没品且下作的事情,虽然有放下钱,但不问自取就是偷。
为什么要拿人家的杯子,这不变态吗?
喝醉了也不能这样啊。
可他又觉得自己不是变态。
他没有看到白手臂就想到白胸脯,他也没有看哪个长得好看的男孩儿女孩儿就想入非非。
他只有对着余醉时才忍不住想靠近,想吸吸他的味道,想碰他碰过的东西。
看到他的手臂就想拥抱,看到他的嘴唇会想和他接吻的感觉。
滚烫的脸埋进抱枕里,手指一下下抠着杯沿,耳尖渐渐承受不住沉甸甸的热意。
深入反省五分钟后,陈乐酩得出一个结论:他应该是单纯的好色,而且只好余醉的色。
可是……好色……有错吗?
好色又怎么了呢?
他只是好色又没有劫色。
人活一世谁能保证自己一直不好色,大概只是没遇到真正戳到心窝上的色而已。
长着眼睛不好色那不白长了?
长着脑袋不好色那不——
那不什么还没有想完,他呼哈呼哈睡着了。
这一觉直接睡到九点二十。
今天一天没课,不用去学校。
他先给自己泡了一大壶蜂蜜桂花水,又在冰箱找到两盒瑞士卷。
一盒四个,伯爵红茶味,奶油超级多。
他准备早饭吃一盒,另一盒装书包拿到学校当上午茶。
这个决定刚做完,一盒就被他吃光了。
胃和脑子都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于是为了让它们知道他有吃早饭,只能勉强把另一盒也给吃掉,这才感觉微饱,跑去洗热水澡。
洗澡时劳拉打电话说一会儿来接他去复查。
他看一眼室外温度,零下11度,一层层往身上套衣服。
背心套马甲套毛衣套羽绒服,羽绒服外面还套了个浅蓝色的面包服,最后再套个大围巾,挺瘦的男生把自己套成了俄罗斯套娃。
劳拉开门进来:“可以走了吗?”
“马上马上!”
陈乐酩正往包里放书。
劳拉瞄一眼那一摞书名:
《大学生必须掌握的十个常识》
《社交与应酬36计》
《情商:影响你一生的沟通学》
《震惊!
寝室生活这些错误千万不要犯!
否则小命不保!
》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嗯……很多事我不知道,闹了好多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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