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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想办法赚快钱。
快钱得拿命换。
砖厂老板给他介绍了一家地下拳场。
他被蒙着眼带进去,空气中的血腥味混着观众的叫嚷扑进鼻腔。
拳场当家的姓李,都叫他李哥。
余醉跟着叫了一声李哥。
陷在柔软沙发里的男人眉毛一挑,伸着小拇指去掏耳朵,仿佛被这样一条烂命叫哥都嫌脏耳朵。
“规矩知道吗?能打完吗?”
拳场有个规矩,不吃开门红。
第一把赢了个大的就想开溜?
想都别想,扫了客人的兴就一分钱都别想拿。
要打就连打三天,三天六场,赢一场给一万,六场全赢给十万。
中途退出一分没有,打死打残概不负责。
余醉点头,在协议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签名,就是要卖掉自己的命。
五岁那年贴在头上的纸条又回来了。
只不过当时是人fan子给他贴的,纸条上写着【混血男婴、血型稀有】。
现在这个,是他自己给自己贴的。
像古罗马斗兽场里的奴隶一样,他被清洗干净戴上手环,关进铁架搭的拳场。
没有规则,不分量级。
奴隶们只想要钱,只想活命。
不管抓到对手的什么部位都会拼命攻击,拼命打,砸!
抠!
撕扯!
甚至连牙齿都用上!
恨不得在人身上撕下一块肉来,只要对方站不起来,自己就能多活一场。
那对余醉来说是生不如死的三天。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
地上全是血,他踩着血水滑倒,对手见状疯了似的扑过来用脚去踩他的咽喉和肋骨,他伸手格挡,掰断对方的脚腕。
他想了很多很多死法,不是自己的,而是弟弟的。
如果他回不去,陈乐酩只剩死路一条。
饿死、渴死、摔死、冻死、被闯进小木屋的野兽咬死,被吃掉,连骨头都啃光。
他逼着自己一幕一幕地在脑子里重复这些画面,场下那些叫疯了眼的观众在他眼里变成各种各样惨死的弟弟,这些弟弟支撑他坚持到最后。
他赢了四场,输了一场,还剩最后一场。
最后一场不管输赢,只要他能活下来,都能拿到四万,加上他手里攒的几千,幸运的话就能请到专家给弟弟做手术。
但最后一场开始前,李哥找到他。
最后一场的对手是个一场都没赢过的中年人,所有人都知道余醉一定会赢,大盘全压在他身上。
“我要你输给他。”
李哥买了反注,要余醉打假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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