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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等我回来,我们就生个大胖小子,好吗?”
正如所有的烂俗电影桥段一样,在背起行囊跨上再难返乡的邮轮前,每一位男士都会对自己已表达心意的爱人煽情,就连特雷森·弗雷德也不能免俗。
“千万不能去前线,千万不能去前线,马修他肯定不在前线的。”
与自己相爱二十来年的美人,在离别之时也会焦虑地花容失色。
为什么不在葬礼上呢?
不知多少次抚平衣领,不知多少次为特雷森正那红十字的臂带,不知多少次叮嘱……愁容仍旧满面。
她想象不到要是特雷森牺牲他乡,自己还能流多久的泪。
“放心吧,找到马修我就回来。”
马修·迪尔利,这是他们夫妻二人的好朋友,即使是在美利坚长大,但对方确确实实是个不列颠人。
马修在知道不列颠与普鲁士宣战的当天就行动了,整理行李,买船票,甚至预定到征兵名单!
“他是疯了吗?什么狗屁的为大不例颠的荣耀,这他妈明明是一群半死不活的秃头佬在用人命赚钱!”
特雷森和自己的妻子在信件里重复了无数次,可谁知道马修有没有看过不列颠家里门缝下塞进来的信。
所以这段时间里特雷森依靠自己的能力加入红十字会,这样就能合理的进入战场,也能合理的退出战场,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马修不愿意,特雷森也不介意折弯对方的右手食指。
“红十字会?红十字会不能进入战场,要去就必须摘掉臂带!
我这也是为你好,美利坚佬,在几十年前我们大不列颠就抛弃这种显眼的东西了。”
军队的长官吼着,又像是体贴的照顾,顺便带来一套新行头——不列颠军装。
其实特雷森在当时就感觉不对劲,毕竟已经开战有一年,这个时候的医疗兵可难找,更别说自己这种真有医生执照的精良好货。
但那时候的特雷森哪还能管得了这么多,红十字会的聚集要再有几天,可谁还等的了几天?
所以他装着一副英伦腔调,一身不列颠军装,一杆李恩菲尔德步枪,混在一辆拥挤的卡车上颠簸向北方,法兰西的北方。
“嘿,兄弟,你认识这个人吗?”
“朋友我想问问谁见过这个人?”
“有谁听说过马修·迪尔利?”
穿行在后方营地里,面对着各式各样的伤员,或断手断脚,或烧焦外皮,或背部大裂谷。
特雷森有心理准备,这点东西并没有影响到他什么,要知道真正的惨状伤势都丢在前线。
“不,我不知道。”
“不认识,或许他比我先死了。”
“没见过,但如果他是你的家人的话,那我可以为此祈祷,主救过我的命。”
其实特雷森并不想从这些前线撤下来的伤员嘴里问出马修的存在,因为这样一来他就可以自认为的对方还在路上,还可以追赶。
“第72师的那个小伙子,他在前线救了我,我认得他!”
巧合,还他妈的是巧合,在得到这个令人心颤的消息后,不到一个小时,特雷森就受到召集,他们的部队要支援前线——正是72师。
运兵车颠簸在土路上,说实话,现在的拥挤真令人厌烦。
因为会有朝气又理想的叛逆者——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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