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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的时间,对于从陵墓里出来的秦筝来说,完全是折磨。
可能是在阴冷不见天日的墓室里过的时间太长了,她的身体完全适应了那里面无风潮湿的环境,这出来了,见风了,见了阳光,喝的水吃的饭也变了,她的身体开始不适应。
白白嫩嫩的小脸儿长出了许多的红疙瘩,乍一看,就好像被蜜蜂蜇了一样,她照镜子时都吓了一跳,而且还痒得不得了。
但也没办法挠,她这皮肤实在太过敏感,只要轻轻的在手腕上掐一下,那地方的皮肉立即鼓起来,红红的一片,得需要很久才能消退下去。
更何况挠脸了,要是挠破了,肯定留疤。
小桂也没得办法,去找嬷嬷说想求点药,被嬷嬷几个大白眼儿给瞪了回来。
“行了,你也别去再碰灰了,不给就不给。
这红疙瘩过几天就能退了,没事儿。”
听闻,秦筝摇摇头,看来,他们不止没把她当根葱,也没把那个大元帅九王爷当回事儿。
她这幅‘尊荣’做新娘,肯定得吓死那个九王。
“哼,实在太过分了。
小姐马上就要出嫁了,这模样用多少胭脂也盖不住,到时洞房时可怎么办啊?”
小桂气得不行,但又没得办法。
这整个府邸里,都是些冷心冷血的人。
“是啊,得吓得新郎当场尿裤子。”
不离开轮椅,她这模样还真是如同个残废人。
“小姐!”
小桂揪鼻子,这小姐,都要做王妃了,这要是以后说话还动不动的尿裤子尿裤子的,太丢脸了。
“你就别像个大妈似的了,这嬷嬷该做的事你都做了。”
挥挥手,秦筝恣意的很。
按理说她这都要出嫁了,而且嫁的怎么说也是皇室子弟,肯定得有嬷嬷来教导规矩。
可是根本就没人来管,看来他们是根本不在意她将来是否丢人。
也或许,他们巴不得她丢人。
给自己丢人,也给那个大元帅九王云战丢人。
那时,皇上也许就乐了,皇上乐了,就能赏给秦通个骨头吃吃。
“明儿小姐就出嫁了,可你瞧瞧,今儿咱们这里还这么冷清,连凤冠霞帔都没送过来,太欺负人了。
不过幸好咱们马上就离开这儿了,永远不回来。”
小桂捧着脸,她是真的庆幸能跟着秦筝离开这儿。
她和曹纲请求跟随秦筝,本以为会好一顿求的,但谁知,他们俩只是说明了意图秦通就同意了。
因为他本来就没打算给秦筝陪嫁丫鬟护卫,但若不陪嫁又显得太过寒酸,起码丫鬟一个护卫一个。
但,事实是,没人会想跟着秦筝。
这两天秦通凡是注意一下谁,个个都心惊胆战的,倒是让他好一通为难。
恰巧这时,小桂和曹纲自动请缨,倒是让秦通瞬时痛快了,立马就准了。
摸着自己脸上的红疙瘩,秦筝大口呼吸,能让自己舒坦一点。
这疙瘩痒的要死,这是过敏。
“您别摸了,越摸越多。”
拿扇子给秦筝扇风,小桂看她那满脸的红疙瘩也觉得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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